根据兰州大学2023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安排,为保障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根据兰州大学相关文件精神,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经研究决定,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采用线下复试形式进行,成立各专业复试组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负责相应专业的复试、考核等工作。
二、分专业招生计划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 |
可用指标 |
自然地理学070501 |
20 |
人文地理学070502 |
6 |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070503 |
3 |
城市与区域规划0705Z1 |
7 |
地球系统科学0705Z2 |
4 |
第四纪地质学070905 |
10 |
水利工程081500 |
11 |
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0 |
20 |
环境工程085701 |
90 |
土木水利085900 |
26 |
三、复试名单确定
(一)2023年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欢迎来到公海710713,同时符合学院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二)通过学院审核且同意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
(三)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人数不低于可用招生计划的120%。
四、复试形式与内容
(一)复试形式:线下复试
(二)复试内容:
1.复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情况。
3.复试笔试改为抽题口试的形式开展,在综合面试中进行,由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一道专业问题作答,如该题不会,允许重新选择,每名考生有两次抽题机会,第二次抽题无论会与不会,均须作答。
五、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各专业须于4月2日之前完成复试工作,具体参见欢迎来到公海710713近期网页《2023年硕士招生复试安排》。
(一)复试前工作
1.学院将在复试开始前确定并公示复试名单。
2.确定复试专家小组成员,每个复试小组,专家应不少于5人,专人记录,复试专家须严守纪律,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3.考生将以下三部分材料,按照要求提前打印排序,进入考场时移交面试老师。
提交材料名称 |
要求 |
《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附件1) |
考生签字栏,请一定手写签字,打印 |
《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 |
合成一个pdf后打印装订 |
《个人简历》(附本科成绩单) |
合成一个pdf后打印装订 |
4.考生可凭准考证入校。
5.同等学力考生、在职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及享受国家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具体参见《兰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中相关规定。
6.复试老师对考生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视审核情况,适时联系考生咨询或补充相关材料。审核未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
7.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缴纳复试考试费50元/生,该费用使用支付宝支付(二维码在《2023年硕士招生复试安排》公布)。复试考试费缴纳后不再退还,复试之前未交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安排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整个面试分为以下4个部分,面试结束后的考生不得泄露面试内容,如有违反将取消考生复试成绩。
1.复试考生身份核验:考生进入面试现场,移交思政表、诚信复试承诺书、个人简历等材料,同时向复试老师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复试组老师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方面的提问,根据考生回答情况,给出考核评语和结论。
3.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满分100分):复试组老师进行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4.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考生进行专业试题的回答,试题由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一道作答,如该题不会,允许重新选择,每名考生有两次抽题机会,第二次抽题无论会与不会,均需作答。复试组老师对考生自由提问,进行专业面试。
(三)复试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2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80%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 +复试成绩×50%。
学院各专业根据总成绩排名分专业依次录取。
(五)确定导师
考生可登录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官方网站,提前了解各专业导师的基本情况和研究方向,拟录取后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导师。
(六)体检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展,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七)不予录取情况说明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八)资格复审
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且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信息公开
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在学院网站(网址:/)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安排、复试名单及复试成绩等信息。复试期间如有疑问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一)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931-8910247
联系邮箱:bbliu@lzu.edu.cn
联系人:刘老师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观云楼1410办公室
(二)学院申诉电话和电子邮箱
申诉电话:0931-8911843
电子邮箱:zyhjxy@lzu.edu.cn
(三)学校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0931-8912168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研招办办公地点: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B304室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欢迎来到公海710713
2023年3月24日